青岛港(06198.HK)公布,向控股股东全资附属威海港收购威海港发展51%股权,借以解决同业竞争,并提升对日韩等国家的贸易辐射力,现金代价9.84亿元人民币。控股股东持威海港发展49%股权。
威海港发展于2001年成立,主要从事集装箱及煤炭、矿石、铝矾土等干散货的装卸、仓储、道路运输、货物运输代理等业务。
如上述提到,该公司与威海港的主营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根据青岛港集团于2019年7月9日作出的《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解决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自威海港股权工商变更登记及国有产权变更登记完成后(即2019年8月30日)36个月内,青岛港集团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青岛港集团及该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文件,要切实解决同业竞争。
威海港发展股权转让不仅有利于解决同业竞争,而且能够促进资源共享,拓展该集团发展空间,增强该集团综合竞争力。威海港发展股权转让完成后,将有助于扩大该集团的市场份额、增强业务辐射力,持续提高主营业务的盈利水平;借助威海港对日韩等国家的区位优势,该集团将统筹胶东半岛港口资源优势及东北亚地区航线优势,优化航线布局,提升对日韩等国家的贸易辐射力,拓展该集团货源腹地,促进产能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