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25年4月14日完成作实,而要约人已以其唯一股东郑启明的自有资源中所提供的自有财务资源支付代价。完成后,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1.84%拥有权益。
紧接完成前,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340,000,000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6.74%)中拥有权益。完成后,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于532,000,000股股份(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1.84%)中拥有权益。
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要约人须就全部已发行股份(要约人及要约人一致行动人士已拥有及╱或同意将予收购者除外)提出强制有条件现金要约。
荣高金融已获委任为公司的独立财务顾问,以就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独立财务顾问的委任已由独立董事委员会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1予以批准。
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在联交所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