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居乐(03383.HK)获授不超过8.94亿港元夹层融资
雅居乐(03383.HK)公布,该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富锐发展作为借款人与作为夹层贷款人联合环球集团签订夹层融资协议,获授予本金总额不超过8.94亿港元的夹层融资。协议附带选择权,联合环球集团可将夹层贷款转换为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
夹层贷款人乃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夹层贷款人最终分别由王聪德、杨世杭及独立第三方各自拥有约33.33%,且夹层贷款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该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
夹层贷款将用于拨支该集团(包括借款人)的一般营运资金,以及为该集团(包括借款人)的现有债务进行再融资。鉴于中国物业发展行业当前的经营环境,并考虑到目前的市场状况,相信夹层贷款可为该集团提供中期资金,有助于该集团满足其发展物业项目的营运资金需求。
*路劲基建(01098.HK)主席接连购入公司美元债券以行动印证对企业前景充满信心
路劲基建(01098.HK)公布,该公司主席单伟彪于2022年4月至6月期间接连购入该公司2023年2月及2024年9月到期的美元债券,累计购入金额合共950万美元,连番增持反映单先生对路劲的发展前景、企业价值及财务实力充满信心。
*瑞科生物(02179.HK)Omicron新冠病毒mRNA疫苗获菲律宾临床许可
瑞科生物(02179.HK)公布,该集团已于近日就其新型冠状病毒mRNA疫苗R520A获得菲律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临床试验批准。
R520A为该公司附属公司武汉瑞科吉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针对新型冠状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毒株研发的mRNA疫苗。R520A采用自行开发的冻干技术,可以有效地维持mRNA-LNP的理化性质和生物活性,并在2-8℃下实现长期储存。
临床前研究表明,该产品针对奥密克戎变种病毒的中和抗体滴度水平升高至高水平4,758,并可诱导针对德尔塔变种病毒的中和反应,显示其良好的免疫原性特征。相关研究结果已在预印本平台bioRxiv刊登。
*复星医药(02196.HK)拟向合营提供不逾2亿人民币借款
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该公司控股子公司复星医药产业按所持股权比例,向合营公司复星凯特提供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借款。期限不超过2年,利率为借款发放日LPR的1.1倍。
复星医药产业将以自有资金向复星凯特提供本次借款所涉款项。
本次借款尚需提交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复星医药(02196.HK)拟为参股复尚源创提供最多1,200万人民币担保
复星医药(02196.HK)公布,拟为参股公司复尚源创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项下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该公司担保债务的本金不超过1,200万元人民币。
复尚源创的经营范围为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复尚源创主要从事小分子创新药物研发,专注于临床未被满足需求的治疗领域。
截至本公告日,复尚源创的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其中Weibo Wang 先生持有其 80%的股权、该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持有其 20%的股权。
*平安(02318.HK)︰方正集团重整执行期限延至12月28日
中国平安(02318.HK)公布,受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方正集团之重整计划无法在原定期限十二个月内执行完毕,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延长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至今年12月28日。平安人寿将与各方积极推进重整计划约定的各项后续工作。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公司非全资附属平安人寿参与方正集团重整,以约482亿人民币受让新方正集团66.51%股权。平安人寿投资新方正集团已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
该公司将根据监管规则的规定适时就方正集团重整的进展情况作进一步公告。
*首沣控股(01703.HK)与杰晟思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首沣控股(01703.HK)公布,该公司与杰晟思控股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自2022年6月24日起至2027年6月23日止为期五年,双方将根据不同项目的性质及特定市况,探索业务合作模式,杰晟思控股将于国内优质食品、餐饮品牌、消费生活及健康品等品牌和大数据收集中进行甄选、推荐和投资合作,并透过公司的上市平台以多种方式参与及投资于公司的业务。
杰晟思控股为一间于内地注册成立的公司,主要于大中华地区从事企业并购、企业融资、企业品牌管理及大数据分析业务。其自主研发平台融分析乃领先的金融科技平台,利用大数据及智能算法帮助企业快速完成金融交易。融分析亦专注于企业首次公开发售及并购交易,在消费者生活方式、医疗保健及智能制造领域拥有广泛的成功案例。
*成都普天电缆(01202.HK)向法尔胜光通信索偿欠款连利息共3,280万人民币
成都普天电缆(01202.HK)公布,该公司作为原告,于6月10日针对法尔胜光通信及其担保人法尔胜泓升提起诉讼,要求法尔胜光通信及法尔胜泓升支付未偿还款项分别约3,130万元(人民币.下同)及利息约150万元,连同应计罚款以及案件相关所有诉讼费用,法院已于6月14日立案受理。
根据董事会及其法律顾问的分析,诉讼不会对该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该公司将于适时就上述诉讼的任何重大进展刊发进一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