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锰业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6(2)(a)条,公司须在财政年度完结后不超过四个月(即2023年4月30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年报。由于延迟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2022年年报亦将延迟寄发。公司将努力在刊发2022年全年业绩后尽快寄发2022年年报。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南方锰业(01091.HK)延迟寄发2022年年报 继续停牌
来源:真灼传媒 时间:2023-05-02 06: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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