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发布公告,董事会于2023年10月9日收到公司执行董事宋雪枫提交的书面辞呈,宋雪枫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宋雪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任何职务。
鉴于宋雪枫的辞任,其不再担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3.05条所规定的公司授权代表之一。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3.05条的规定,公司委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王如富,与第五届第一次董事会委任的公司董事长金文忠共同担任授权代表,自2023年10月9日起生效。
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龚德雄为第五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履职,任期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