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佳科技(00103.HK)发布公告,2024年9月11日,WMEL(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RZHL订立合资协议,内容有关(其中包括)于新加坡设立合资公司。根据合资协议,WMEL及RZHL将分别持有合资公司50%及50%的股权。合资公司将不会成为公司的附属公司,而其财务业绩将不会被合并入集团账目内。
根据合资协议,合资公司的股本为280万美元。合资公司应负责监督和管理营运公司的以下业务:(a)作为集团的代理经销、行销和销售产品,其中合资公司促进和协调第三方从集团购买产品并管理海外分支机构及团队及(b)执行公司的海外投资、合并及收购项目,在符合市场原则和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合资公司和╱或营运公司应为执行公司的海外新项目投资和╱或海外合并及收购项目的优先执行实体,但不限制公司透过其他实体投资新项目及开展海外合并及收购项目(“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