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金融营销宣传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腾讯(00700.HK)旗下微信官方发布金融类违规营销内容治理规则,提出为保障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控制金融营销活动的法律风险,要求微信公众账号发布的内容中,禁止进行金融类欺诈、不实、误导营销宣传。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发布通知要求,微信公众账号禁止进行金融类无资质营销宣传,倘若申请主体填写的名称含有金融类相关业务含有银行、保险、基金等金融业务或服务相关关键词,主体应具备适当的金融宣传资质,提供能够证明合法经营资质的材料,否则不得注册该等名称。
通知要求,禁止高收益理财欺诈内容,如推广不正常的高回报理财产品或导流欺诈项目;禁止有偿荐股类欺诈,即以有偿荐股为名,从事欺骗用户跟随掮客购买股票的行为;禁止夸大不实的金融类营销宣传、容易引起用户误解的内容,例如明示或暗示保本、无风险或保收益。
通知又称,不得利用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的审核或备案程序等作为宣传噱头,误导消费者认为该金融产品或服务有政府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