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人类活动和自然因素的共同影响,世界正经历着以全球变暖为显著特征的气候变化,主动适应气候变化已经成为各国面临的现实而紧迫的任务。
近日,中国正式向《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秘书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候变化第三次两年更新报告》。报告指出气候变化已经并将继续对中国生态环境和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且以不利影响为主,中国坚持适应和减缓并重,全面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推动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不断强化适应行动、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
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不断加剧
根据《第四次国家信息通报》,1901—2020年,我国增温与全球大陆平均增温趋势接近,但增温幅度略高。1961—2020年,我国年平均地面气温上升速率达到0.26℃/10年,年降水量略有增加,近十余年降水量明显增多,并呈现出很大的空间差异和明显的季节性。受气候变化影响,我国极端温度、洪涝、台风、干旱、野火等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趋多趋强。根据《中国气象灾害年鉴》和《中国气候公报》,2004—2022年,我国气象灾害年均造成约2.83亿人受灾,平均每年直接经济损失3105.46亿元。
气候变化已对我国自然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不利影响,并不断向经济社会系统蔓延渗透。
主要表现为:水资源安全风险明显上升,冰川呈退缩趋势,多年冻土范围减少;植被物候受气候变化影响显著,稳定性下降,植被带分布总体向高纬度、高海拔地区推移;沿海海平面·上升,海洋灾害趋频趋强,海洋和海岸带生态系统受到严重威胁;同时,气候变化通过温度与降水变化的综合作用,使农业种植方式和作物布局改变,气象灾害和病虫害加剧;气候变暖以及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多发频发,对脆弱人群造成了更大的健康风险和疾病负担,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命健康和公共卫生安全。
研究表明,未来我国年平均气温仍将持续上升,年降水量在多数地区增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在多数地区可能会增多、增强,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系统面临的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将进一步加剧。
中国积极主动适应气候变化
中国高度重视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一贯坚持适应和减缓并重,将适应气候变化理念和要求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
为统筹推进适应气候变化工作,2013年我国首次发布《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明确了2014至2020年适应气候变化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区域格局和保障措施,为开展适应气候变化工作提供了指导和依据。2022年6月,我国17部门联合印发《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明确加强气候变化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提升自然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强化经济社会系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构建适应气候变化区域格局等重点任务,为下一步工作提供了战略依据和指导。
在战略指导下,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农业、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水资源调控能力不断增强,水利工程防洪减灾体系持续完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持续推进,陆地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提升;海洋气候观测监测能力大幅提升,海岸带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海洋领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提升;农业种植结构和养殖结构不断优化,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显著增强,粮食安全供给得到有效保障;开展气候变化健康风险和适应评估相关研究,初步建立环境与人群健康监测网络,增强健康与公共卫生领域气候韧性;扎实推进适应气候变化试点示范,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和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等,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气候变化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逐步完善,综合防灾减灾能力得到大幅提升;同时,开展全方位多渠道的适应气候变化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
推动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
为贯彻落实《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35》,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印发了《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编制指南》,指导各省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强化省级行政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目前四川、吉林、湖北省已率先印发本地区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
2023年8月,生态环境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将以城市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着力提升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此外,生态环境部还正在研究编制《适应气候变化——省级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将进一步加强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工作。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围绕适应战略部署,坚持主动适应、科学适应、系统适应、协同适应,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加大重点领域和重点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力度,全面提升我国气候韧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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