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走马财经
作者|走马的汉字
2月23日下午2点多,人社部发布了三项新规,分别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
新规文件核心出发点,是支持和规范行业发展,你也可以理解为它是保护企业、行业利益优先的,这是我们的一个核心观点。理由是,大家可以看发文的通知,为什么发布这三个文件,通知里说得很清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第一句大家都懂的,就不解释了;第二句才是发文的核心,是为了支持和规范新业态发展,支持在前,规范在后;第三句说的才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简而言之,第二和第三句才是务实的目的,核心的目的当然是靠前的——支持和规范行业发展,也就是支持和保护企业、行业利益优先的,其次才是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
关于这个判断,从人社部后来发布的一篇新闻,“有关司局负责同志解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指引指南”,第一段解答发文目的时,也说得很清楚,“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在当前所有的经济压力中,最核心的部分是就业,因为只要就业稳定住,大家的日子都还能撑住,而众所周知,骑手、网约车司机、搬家司机、网约家政人员等新业态,已经成为就业的巨大解压阀,在稳定压倒一切的今天,确保这些行业的就业稳定,平台、合作企业、就业者利益平衡与稳定至关重要,此时需要做的不是破坏既有的平衡,而是将原有的平衡、规则纳入现有的法律框架,进一步规范化,这是文件发布的一个大背景。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中开篇总则中,第三条明确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采取违法和过激形式”,稳定是压倒一切的优先事项,不论是支持、规范行业发展,还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稳定都是终极目标。
了解了上述三点,我们才有讨论其他观点的必要。
在理清了本次文件的核心目的、背景和终极目标后,我们还应该意识到,这些文件还有一个诉求:扩大就业。但是,若行业增长无法健康持续,单靠规则调整效果可能是存疑的。
在第一份文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有一个核心的调整,就是劳动报酬对齐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劳动时长限制,限制每个从业者的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和单次最长接单时长,背后的诉求是同样订单规模,容纳更多的就业者数量。
这不是新业态行业规范的终点,缴纳社保仍然是未来可预期的事项,至于全员缴纳(这非常难),还是部分从业者缴纳,缴纳标准如何都有一个逐渐调整和推广的过程,但我们认为这些“负面”因素已经基本上Price in当前的股价里了。
以美团为例,它的骑手目前分为5种:专送、乐跑、同城核心、畅跑、众包。简单而言,专送骑手由站点管理和派单,专职,工资月结;其他四种骑手都是兼职属性,乐跑和同城核心工资周结,对于骑手经验有比较高的要求,需要审核,且每天有上线时长、时段、接单量要求,他们的收入也是平均最高的;畅跑和众包工资都可以日结,管理都非常少,相对来说畅跑的管理多一些,不能拒单,且近距离低单价订单偏多,众包则是最自由的骑手,工作时间、平台、时长都不受限制,还可以拒单。
工作时长的限制,对外卖行业没什么实质意义。首先,真正单量多的骑手,是乐跑和同城核心,这两类骑手中的卷王们,如果真的想延长工作时长,完全可以在美团注册两个账号,无缝切换,或者多平台切换。
更关键的问题,是现在绝大多数骑手面临的问题不是工作时间过长、单量太多,而是僧多粥少的问题。虽然平台单量仍然在稳步增长,但是骑手人数增长更快,每个骑手平均能获得的单量和收入在下降,真正送单的时间在减少。
相对来说,同样单量的情况下,骑手越多反而越有利于企业和消费者,因为更多的骑手意味着每单的时效、服务质量会更高。
这条规定可能更多针对的是网约车司机,防止他们接单过程过渡疲劳,但许多司机也是多平台挂单,我不知道这个规定如何真正执行,可能主要还是一种警示、宣导作用。
劳动报酬部分的界定,影响非常有限。骑手、网约车司机月收入肯定是普遍高于城市最低工资基数的,以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上海为例,也不过月工资2690元,上海骑手工资肯定远远高于这个数。
劳动报酬部分第八条规定,“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这一条规则,针对的应该是专送骑手,他们受站点统一管理,采取统一派单制度,单量和工作时长都不高,更多是一些新手奖励——专送骑手以新人居多,而且这类骑手多数经验较少,工作效率不高,若以实际派送时长计算小时工资,肯定也是远高于各城市标准的。这类骑手的核心价值,是特殊天气、高峰时段能发挥作用。至于其他骑手,都是根据单量计件获取收入,按照工作时长计算,收入本就高于城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劳动报酬部分第九条规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企业应向劳动者支付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的合理报酬”,这里面用的是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而不是普通行业的双倍或者三倍工资,这是符合市场规律和预期的,要给规则制定者点赞。而且在春节、国庆长假,还有寒暑假等特殊天气时段,平台本来就有各种补贴。
至于其他的对于劳务报酬发放、结算等要求,目前美团、滴滴等企业做的远远高于文件要求的标准。
规则公示指引部分的要求,相关企业之前已经在执行。
劳动者权益保护指南部分,主要还是为了稳定,企业内部沟通和纠纷化解、工会权益维护、相关部门权益维护都是既有的规则,只是统筹到了这份文件中进一步规范化,同时明确提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时应当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得采取违法和过激形式”,规避群体事件的态度相当明确。
指南最后一条指出,“涉新就业形态商事纠纷不适用本指南”,说的应该是指平台企业与外包合作用工管理企业之间,如果涉及到合同的生效、解释、履行、变更、终止等行为而引起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