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香港证监会和港交所(00388.HK)旗下联交所作出联合公告,短期修改上市规则特专科技公司最低市值和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进行SPAC并购交易的独立第三方投资规定。当中,按《上市规则》18C章上市的特专科技公司市值门槛,将下调33%或20%。 特专科技公司 1. 下调上市时的市值门槛 《主板上市规则》第18C.03(3)条下特专科技公司上市时的最低市值规定将下调如下: (a)如为已商业化公司:由60亿元减至40亿元; (b)如为未商业化公司:由100亿元减至80亿元 SPAC并购交易 2. 下调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 进行SPAC并购交易涉及的最低独立第三方投资额(注6)将调减至以下较低者:(a)《主板上市规则》第18B.41条所载现时规定有关投资金额相对SPAC并购目标议定估值所占的百分比;或(b)5亿元。 3. 第三方投资者的独立性规定 《主板上市规则》第18B.40条下SPAC并购交易的第三方投资者独立性测试将作出以下调整,使其与特专科技公司的资深独立投资者的独立性测试(第十八C章独立性测试)一致: (a)第三方投资者是否独立,将按该投资者对SPAC并购交易作出相关投资的最终协议签署之日以及直至继承公司上市期间作为评定基准;; (b)以下人士不会被视为独立第三方投资者: (i)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核心关连人士,惟任何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大股东仅因其对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持股规模而被视为核心关连人士者除外(受限于下文第(b)(ii)段); (ii)SPAC或SPAC并购目标的控股股东(或任何被视为控股股东的一组人士的其中一员); (iii)SPAC并购目标的创办人及其紧密联系人;及 (c)联交所保留按个别事实及情况将任何其他人士视为非独立的权利。例如,与SPAC发起人或SPAC/SPAC并购目标的控股股东或SPAC并购目标的创办人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的人士通常不被视为独立。 上述的相关修改将于三年限期内暂时适用,即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7年8月31日止(实施期)。于2027年8月31日前,联交所或会按需要检讨有关规定及进行公众咨询。 联交所指,修改获证监会支持,其旨在回应这两个上市机制实施以来的市况转变,并考虑到联交所在过去处理特专科技公司上市申请及SPAC并购交易中获得的经验。 据了解,港交所自2022年初引入SPAC(特殊目的收购公司)机制,但未能在香港复制美股2020至21年的热炒风气,截至目前只有5家SPAC公司在香港挂牌上市,其中VISION DEAL(07827.HK)、AQUILA ACQ(07836.HK)都曾公布DeSPAC并购对象,但至今尚未完成。 18C章于去年初引入至今,已有2家公司成功上市,分别是晶泰科技(02228.HK)、黑芝麻智能(02533.HK),两间公司上市时市值都超过100亿港元。目前,已递表的公司还包括越疆机器人。 从市值门槛来看,规则修订之后特专科技公司的市值标准可比肩,估值超过10亿美元(约78亿港元)的独角兽企业。此举考虑到了最近的市场状况,并为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新经济公司提供可行的上市途径。 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吴慧仪表示,香港交易所致力不断检讨及优化上市架构,使其切合目标,以提升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借鉴上市申请人和相关交易的见解,我们确定了在既定框架内提高上市环境包容性和活力的机会。这些修改将为发行人和投资者提供更大的灵活性和清晰度,同时维护我们严格的监管标准。 香港证监会机构融资执行董事杜伟文(Michael Duignan)表示:“证监会全力支持这些修订,以保持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科技公司首选上市目的地的优势。这是另一个例子,说明上市监管机构如何既敏捷又能响应具有挑战性的市场环境,同时继续保持市场质量。” 香港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戴霖表示,证监会全力支持这些修改,以巩固香港作为创新和快速增长的科技公司首选上市地的优势。此次举措再次证明,上市监管机构在继续维持市场质素的同时,亦能灵活和敏捷地应对市场环境的种种挑战。 随着这些修改的实施,预计将进一步增强香港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竞争力,为特专科技公司和SPAC等新兴金融产品提供更多的发展机会。
港交所重大修改!特专科技公司IPO市值门槛降低
来源:真灼财经 时间:2024-08-29 00: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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